Copyright
按照新加坡著作版权法令第六十三章规定,所有未取得版权持有者之同意就通过录像带,镭射影碟, 录像光碟, 数码录像光碟等形式转录, 播放或在有线电视节目中播出录像影片, 包括音乐录像, 卡啦OK音乐录像, 都是违反版权法令的。 因此, 为免触犯版权法令, 您就必须持有有关的播放许可执照。
下列几项活动若未取得版权许可, 皆属违反行为:
- 在公共场所播发音乐录像
- 在公共场所播发卡啦OK音乐录像
- 通过卫星或有线电视传送 / 播放音乐录像节目
- 任何通过有线电视节目传播的音乐录像与卡啦OK音乐录像
- 复制或转录音乐录像 / 卡啦OK音乐录像
上述未经许可的行为活动都可根据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程序起诉违反者。

